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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省建设用地供需平衡与调控机制研究

来源: 本站 发布时间: 2018/5/5 9:31:57 查看:

成果名称:河南省建设用地供需平衡与调控机制研究

工作时间:1997-2000

主要完成人:王令超


内容简介:

       第一理论研究。包括两部分内容,一是对建设用地的特性与分类进行了探讨,特别是特性研究,为平衡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,并介绍了建设用地取得的途径;二是建设用地供需平衡的理论基础研究,从土地的供给需求、需求及供求平衡关系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,重点分析了土地供需及其平衡的影响因素及其类型。


       第二,“十五”时期河南省建设用地供需预测研究。首先对影响河南省建设用地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,在此基础上用三种方法(计划演算法、线性回归分析法,基建投资与用地规模模型法)对河南省建设用地的需求进行了预测,综合分析三种预测结果,2000-2005年河南省建设用地约需116.05千公顷,平均每年约19.34千公顷。其次对河南省建设用地供应量进行了分析。建设用地供应量包括存量土地供应潜力和增量土地供应潜力。存量土地潜力又包括城镇存量土地利用结构潜力和闲置潜力两部分;结构潜力是指通过土地置换或土地规划,提高土地利用率而增加的有效使用面积,闲置潜力是指征(划)而未用,折而未建、废弃地等。通过典型抽样研究,全省现有城镇土地结构潜力18400公顷,闲置潜力4600公顷,即存量土地供应潜力共有23000公顷。增时土地潜力是指在保证农业用地的前提下,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潜力,经研究到2005年未河南省各项建设占用耕地的最大控制面积为66000公顷,这样到“十五”期末河南省建设用地可供应量为89000公顷,制品27000公顷。其中耕地可供给量66000公顷,需求69600公顷,制品3600公顷。由此可知,至2005年河南经济建设对土地的需求大于供给,土地的供需紧张的局面仍然存在,尤其是耕地的需求更为紧张,供需矛盾突出。面对这种形势,如何实施“一要吃饭、二要建设”的用地方针,实现土地资源合理、高效、持续的利用,为社会经济建设提供资源保障,是当前面临的重大问题。


       第三,河南省建设用地供需平衡的调控机制与对策研究。该研究从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:一是发挥市场的调节功能,建立以市场为主体的土地供应机制,促进建设集约用地;二是利用政府的调控职能,通过制定供给型的政策,建立以土地供给引导和约束需求的机制;三是依法解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,主要通过法律手段规范土地利用行为,该部分提出如下调控对策:1、制止重复建设,把住立项关,把住用地关,把住投资关,把住监察关,杜绝盲目用地;2、改革土地价格制度,运用价格政策实现土地供应,促进土地集约利用;3、推行招标拍卖制度,保证有效竞争;4、实行多种有偿使用方式,满足多种用地需求;5、建立规范有序的土地市场,发挥市场机制对土地配置的基础性;6、坚持控制总量、引导供给的原则,增强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;7、制定供给型的土地利用政策;8、依法解决建设用地的供需矛盾。